
『因為我有錄影,那我想問妳們有沒有意願用10萬元跟我這買斷這部影片!』開口跟國光客運要10萬元,這不是獅子大開口,什麼是獅子大開口?!
網友巫凜文在爆料公社發文『年輕人真有「生意頭腦」,簡單講一下來龍去。這個年輕人從台北一路錄影到台中,然後下車後就跟朝馬站站長說要投訴駕駛員危險駕駛,要求公司用10萬元跟他買斷影片並一週內開除駕駛員!』
「剛好直接報警控告他勒索!司機部分公司依規定的處分」「先不說這樣威脅違法,我就想知道,司機是怎樣危險駕駛,讓他覺得可以價值10萬?」「國光挺住阿!真的買斷以後很多小朋友都跟風了啊~這兩人身價可能連一千都沒有 開價十萬,笑死人!」「就憑他這種智商也想勒索一間規模不小的公司?當服務業都好欺負?( 嚴格來說是運輸業,服務只是附加 )」「在這邊要求人家買斷??心態是什麼?司機危險駕駛不拿去投訴?以為自己很聰明到時候被摸頭就不要。」「就拿到高速公路警察那邊檢舉駕駛,幹嘛還要客運業者拿10萬 .....?」